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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贿包头检察官30万的实习律师竟是法院辞职的法官,钱还被他截留了!

来源:法律人之家
2020年9月4日,包头市纪委监委公众号发布消息,前检察官李书耀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受贿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在通报中,提到了一位中间人北京某某(包头)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孙某,孙某所在律所受王永明家属委托代理了王永明的案子。这位实习律师孙某经中间人介绍,认识了案件承办检察官李书耀,多次向李书耀打听案件进展情况,李书耀对此违规向其透露案情。        2020年3月,王永明的家属提出通过实习律师孙某给承办检察官李书耀送钱,孙某同意了。王永明的家属将准备好的30万元交给孙某。        这位中间人孙某自己留下了10万元,将其余20万元转交给李书耀。2020年4月,检察院决定对王永明等人进行逮捕,李书耀于当日下午将20万退给中间人孙某。孙某收到钱后未告知王永明及其家属李书耀退钱之事,自行截留了该20万。        2020年7月11日,王永明案开庭审理过程中,王永明的一位辩护律师在法庭当场举报公诉人李书耀向王永明的家属索贿30万,并请求播放录音证据,未获法庭准许。        2020年7月13日,包头稀土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工作人员称,已对李书耀被举报索贿一事介入调查。        2020年9月5日,很多消息与线索显示,这位中间人,实习律师孙某,是包头某法院的一名辞职法官。

  从一名网管,考入法院成为一名公务员,从一名书记员做起,努力考过了司法考试,成为一名审判员,这原本是一个非常励志的经历,2013年孙某被区人大常委会任命为审判员、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现在网上可以查到的裁判文书中,署名审判员孙某的最后一份文书,落款时间是2019年3月18日。在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于2020年1月17日公布的《2019年度准予执业律师和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公告》中,孙某的名字在实习律师名单中。        根据媒体公开报道,王永明等人的案件,经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指定,此案改由乌海市乌达区人民法院管辖。原案件公诉人李书耀于2020年7月27日被包头市青山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后被免职、双开、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李书耀行贿(家属及辩护律师称系索贿)的王永明及其家属、中间人孙某等四人已经因涉嫌行贿罪而进入刑事程序,只是不知道那位介绍孙某与李书耀认识的介绍人是否能够全身而退。
        大家一定要以孙某为戒,万不可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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